票据丢失声明
因本人保管不当,丢失黑龙江省其他经营统一发票一张,款项为购房款,开出单位为牡丹江市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购房人霍长森,发票号为黑地税0455689号,发票金额为63657.60元,房屋建筑面积66.31平方米,产籍图号为395-470-1/3-3-060601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霍长森
2010年7月27日